程序性文件包括的內容,程序文件是什么意思?
★ 教務處
十五、編班
基本流程:由教務處組織按學校編班基本原則編位 —> 主管校長簽字定稿 —> 教務處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當場抽簽定班,教務處統(tǒng)一編排座號。
十六、休學、復學
基本流程:
A休學:學生本人及家長打報告并附相關證明 —> 班主任、年級組長簽字 —> 教務處核實情況 —> 教務處主任審核 —> 分管副校長審議 —> 校長批準 —> 教育局報備或報批。
B復學:
1.新學期開始,學生本人持到復學時間的休學證書及醫(yī)院證明(證明該生健康狀態(tài)可到校學習) —>由校醫(yī)簽署意見—>教務處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批—>教務處會同年級組長確定編入班級—>告知班主任,學生入學。(說明:休學生復學一律在開學初辦理)
2.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復學(推遲或提前)者,學生和家長打報告并附相關證明—>校醫(yī)務室核實病情—>教務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批—>教務處辦理。(推遲復學者應重新辦理再休學手續(xù)并向教育局報備)
3.超過期限未來校復學且不辦理相關手續(xù)者,教務處及時告知并于開學一周后以自動退學處理,并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十七、訂購書籍資料
基本流程:
A教學用書:教研組長會商各備課組長在預訂單上簽單 —> 分管校領導審批 —> 圖書室統(tǒng)一辦理。
B配套用書:備課組長書面報告 —> 教務主任審簽 —>分管校領導審批 —> 圖書室統(tǒng)一辦理。
十八、打印材料
基本流程:
A自編的稿件:申請打印人編好材料、打好文稿、到文印室打印 —>書面申請 —> 教務處分管主任審批后付印。
B翻印的材料:分管校領導審批 —> 交經辦人備案后付印。
十九、長期調課與臨時調配
基本流程:報請教務處主任同意—> 分管領導審批 —> 經辦人員給予調課 —> 經辦人員將調課表送達有關老師和班級 —> 出現意外無人上課,年級組長可應急調課并報知教務處。
二十、外來聽課或教研
基本流程: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 本旗五人以內,經教務處主任同意;本旗五人以上或外地,需分管校領導同意 —> 經辦人員給予安排聽課班級,通知授課教師,并告知門衛(wèi) —> 屆時門衛(wèi)放行。
二十一、外聘代課教師
基本流程:用人教研組提出書面申請 —> 教務處主任審核 —> 分管校領導審批—> 用人教研組推薦人選 —> 校長決定人選、待遇。
二十二、學生注冊繳費(財務室、教務處、政教處)
基本流程:
A開學前:1.新生。教務處向財務室提供新生信息、分班信息 —> 財務室整理學生資料 —> 開學時班主任領取新生繳費通知等說明,并向學生發(fā)放 —>學生按繳費通知及時繳納學費。 2.老生。上學期末財務室下發(fā)下學期繳費通知 —> 教務處組織班主任在放假前將繳費通知發(fā)放給學生 —> 學生按繳費通知要求及時繳納學費 —> 教務處向財務室提供分班信息 —> 財務室整理學生信息
B開學后:教務處提供簿籍信息及學生變動信息\圖書館提供課本信息\政教處提供學生住宿情況 —> 財務室\教務處\政教處共同向未繳費學生催繳 —> 財務室發(fā)放學生繳費票據
★ 總務處
二十三、請購
基本流程:
A一般及少量日用品:各部門填寫采購的申領請購單,做好經費預算 —>送總務處 —> 由總務處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統(tǒng)一組織采購。
B大宗物品,由處室主任提出申請—> 分管校領導簽字 —> 經校長批準 —> 送總務處 —> 由總務處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統(tǒng)籌采購。
二十四、采購
基本流程:
A政策規(guī)定屬政府控購和采購的:持經批準的請購手續(xù)報總務處 —> 總務處匯總后報政府采購辦統(tǒng)一采購。
B屬學校采購的:持經批準的請購手續(xù)報總務處統(tǒng)籌 —> 原則上需兩人或兩人以上經辦 —> 大宗物品應采用多家競標方式 —> 有關人員共同確定性價比最合理的一家 —> 大宗采購結果在校務公開欄上公示 —> 領用人如在規(guī)定時限內發(fā)現物品質量有問題,采購人員應負責退還或索賠。
二十五、驗收
基本流程:物品購回或取回 —> 校保管及有關人員核對驗收,填寫驗收報告,登記入賬 —> 各請購部門填寫領取單,核對領取。
二十六、領用
基本流程:
A個人用品領用:到保管室填寫領用單 —> 保管依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物品。
B集體用品領用:相關部門領導簽批的領用申請單 —> 到保管室填寫領用單 —>保管依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物品。
C特殊用品領用:相關部門領導簽領用申請單 —> 分管行政校領導簽批 —> 保管依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物品。
二十七、報銷
基本流程:
A一般報銷:持相關手續(xù)(經校長辦公會議通過的須附會議紀要,外出培訓、學習需附相關文件、通知等證明材料)到財務室按要求填寫報銷單 —> 經辦人簽章 —> 審核人簽章 —> 經校長授權的分管領導簽批—> 校長簽批—> 持完整材料回財務室辦理有關報銷手續(xù)。
B支票轉帳 :持相關材料(經校長辦公會議通過的須附會議紀要)到財務室按要求填寫支票申請單、交驗發(fā)票 —> 經辦人簽章 —> 審核人簽章 —>經校長授權的分管領導簽批 —> 校長簽批—>回財務室辦理有關報銷手續(xù)。
二十八、報廢、報損
基本流程:已達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或損壞無法維修繼續(xù)使用的,由使用人和保管清點列表并寫申請報告 —>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名 —> 校長授權的分管領導簽名 —> 按照財政有關要求上報。
二十九、修繕、裝飾、改擴建工程
基本流程:
A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重大修繕、裝飾、改擴建工程:有關部門訂出計劃 —>部門主任簽名同意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 —> 送總務處核實情況 —> 總務處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統(tǒng)籌安排 —>編制工程預算 —> 分管總務校領導審核 —> 經過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校長簽批 —> 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工程公開招標 —> 組織施工—>申請人全過程參與工程管理 —> 組織工程驗收 —> 工程結算。
B1萬元以上(含1萬元)10萬元以下的修繕、裝飾、改擴建工程: 申請部門向總務處反映并詳細登記 —> 總務處根據年度資金預算統(tǒng)籌安排,編制工程預算—> 分管總務校領導審核 —> 經過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校長簽批 —> 組織工程邀請招標或者詢價比選 —> 組織施工 —> 申請人全過程參與工程管理—> 組織驗收 —> 工程驗收完畢后由申請人(或使用人)接收。
C1萬元以下的修繕、裝飾、改擴建工程:申請部門向總務處反映并詳細登記 —> 總務處根據年度資金預算統(tǒng)籌安排,編制工程預算 —> 分管總務校領導審批 —> 組織工程邀請招標或者詢價比選 —> 組織施工 —> 申請人全過程參與工程管理 —> 組織驗收 —> 工程驗收完畢后由申請人(或使用人)接收。
備注:此程序如有與國家政策法規(guī)或省、市有關規(guī)定條例相抵觸,以國家政策法規(guī)或省、市有關規(guī)定條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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