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 情 簡 介
2018年3月,甲公司在乙村落戶,李某是乙村的村支書及乙村某經(jīng)濟合作社負責人。甲公司聘用李某負責人事協(xié)調及與外部單位協(xié)調等相關事務。公司有事需要李某協(xié)助時,他才來處理。公司不對李某考勤,未為其繳納社保費,僅每月支付報酬。2022年1月,甲公司終止對李某的聘用,李某申請仲裁,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甲公司支付經(jīng)濟補償。

李某提出,甲公司墻上掛著的公司體系結構導圖載明自己是人事部經(jīng)理;自己按月領取工資,受公司的管理,雙方應屬于勞動關系。甲公司認為,公司是考慮到李某的身份以及公司同外單位溝通協(xié)調、招收工人的需要,才聘用李某負責上述事務,雙方是雇傭關系。
仲裁委查明,甲公司工作人員在微信中均稱呼李某為李書記,而非李部長;找李某解決的事基本上是找人卸貨、清運垃圾、公司門窗維修、工人與公司產(chǎn)生糾紛的調解、到相關單位進行溝通等非主要業(yè)務;甲公司支付的報酬基本上按月發(fā)放,但是每月數(shù)額并不固定,且相差懸殊。
處 理 結 果
仲裁委審理后認為,甲公司并未對李某進行用工管理,遂認定雙方之間并非勞動關系。

案 件 分 析
該案的雙方符合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李某為甲公司“工作”,并領取報酬,貌似存在勞動關系,但是雙方并未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形成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
李某的工作時間既不符合標準工時制,也不符合綜合工時制,甲公司規(guī)章制度也不適用于李某,公司不對其進行管理。李某的報酬數(shù)額不固定,且數(shù)額相差懸殊,不符合工資的特點,實際上屬于傭金或勞務費。李某從事的工作也非甲公司的業(yè)務組成部分。
雖然甲公司的管理結構導圖顯示李某是人事部經(jīng)理,但僅僅是行人事經(jīng)理之名、無人事經(jīng)理之實,由此可以看出這是為了方便李某對外溝通,不能據(jù)此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作者:許大偉 王濤 山東省萊西市人社局)
編輯丨邱曼

一、被辭退、被迫解除,公司說不簽字就不發(fā)工資,不辦離職手續(xù)
很多時候,無論是公司要辭退員工,還是員工因為公司拖欠克扣工資或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為了避免支付經(jīng)濟補償或賠償金的風險,總是想在手續(xù)上套路一下員工。
比如讓員工另外寫辭職單、簽一些字,并且在上面可能會有“個人原因辭職”的字眼,而有的員工一眼就看出其中的套路,在提出不同意時,公司馬上就說:“如果你不按流程規(guī)定簽字,那公司也沒辦法給你發(fā)離職工資,離職手續(xù)也沒發(fā)給你辦,影響你找工作自己負責?!?/p>
有些員工一聽到這個就急了,不發(fā)工資那可怎么辦,于是稀里糊涂地簽字,最終明明是公司違法辭退或被迫解除,明明可以主張賠償金或經(jīng)濟補償,但從證據(jù)角度變成了員工自己辭職,導致無法去主張這些權益。
對在這個環(huán)節(jié)被嚇到的員工,有點難以理解,公司已經(jīng)辭退你,或者已經(jīng)向公司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你也都做好勞動仲裁的準備了,為什么還因為離職工資的事情被忽悠大哦?
簡單一句話,離職工資,公司愛發(fā)不發(fā),離職證明愛開不開,反正要去勞動仲裁的,把離職工資和離職證明一起寫到仲裁請求里就可以了。那么如果因為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導致你無法入職新公司,那么這期間的工資損失,一樣可以要求這家公司賠償。
而且被公司辭退,辭退通知書就相當于離職手續(xù);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你給公司的通知書就是離職手續(xù),根本不需要再寫什么辭職單。唯一要做的就是工作交接,而在工作交接過程中要簽字時,一定要注意上面不能有個人原因辭職的字眼。
二、勞動仲裁階段,工作人員說不按他們“要求”,就不受理
這在有些地方是能遇到,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這樣。正常來說,我們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必須要遵守仲裁委的要求和規(guī)定,這無可厚非。
但有的地方卻向員工提出明顯違規(guī)的要求,比如“只能有一個被申請人,兩個被申請人不受理”“你不能寫這個,必須要把這個仲裁請求劃掉,否則不受理”。
本來寫兩個被申請人,一次仲裁就可以解決,現(xiàn)在導致要第二次申請勞動仲裁。最關鍵的,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時,本來就可以寫多個有關聯(lián)的被申請人,現(xiàn)在混同用工的情況太多了。
比如仲裁請求中有主張公司賠償因未繳納社保給員工造成的損失,在申請時,非得要員工劃掉。
以上種種都以“不受理”來嚇唬員工,最終就是員工自己吃虧。
當然,勞動仲裁委當然有權依法不受理,但應該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這樣對員工還能節(jié)省更多的時間,省得在勞動仲裁階段浪費時間。但在這種情況,卻故意口頭嚇唬員工不受理,卻又不開正式的通知書,因為他們自己也知道以這種理由不受理是不合規(guī)的。
對于這種情況,要么靠自己堅持,要么只能按照要求來,畢竟很多員工沒法應對這種工作人員。
三、公司威脅說,去勞動仲裁,就有黑記錄,影響征信,其他公司能查到
在發(fā)生勞動爭議,公司和員工溝通時,經(jīng)常忽悠不懂的員工,威脅說:“如果你去勞動仲裁,就會留有黑記錄,下一家公司會查到,甚至會影響征信!”
其實并非如此,正常去申請勞動仲裁,肯定不會影響征信,這點可以放心,也不會有什么所謂的黑記錄。
當然,勞動仲裁的記錄肯定會留下,但你下一家公司一般是查不到的。因為勞動仲裁只有到了法院階段,判決書才會有公示出來,但只要你要求保密,那么雖然判決書會公布,但上面的當事人是不會顯示的。
因此,下一家公司在不和你現(xiàn)在公司聯(lián)系的情況下,基本是無法知道你是否有勞動仲裁。
四、公司威脅說:在勞動部門有關系,就算你去仲裁也贏不了,拖你一年半載時間。
這是很多公司最喜歡嚇唬員工的手段,畢竟很多員工從潛意識里也相信公司有這層關系。
不可否認,公司肯定勞動仲裁部門聯(lián)系比較多一點,但也只是正常的工作往來,即便有那個啥,但勞動仲裁最終的裁決,還是要根據(jù)雙方的庭審記錄和證據(jù)來確定,不可能胡亂裁決。
而且你想一想,你勞動仲裁的金額也就那么多,人家有必要為了這個影響自己的工作嗎?最多只能在合法的范圍內,稍微有點傾向,但絕對不會影響到案件的結果。所以對于這塊,我們根本不用擔心什么關系問題,況且,我們還有起訴到法院的機會。
而公司說的拖個一年半載,這是有可能的,那一般都不會超過一年,只要不是終局裁決,公司想拖延時間的話,至少拖你8個月妥妥的。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那么就是1年到1年半。
五、公司威脅說,敢去勞動仲裁,就不給開離職證明,背景調查不好看。
對于離職證明和背景調查這塊,公司的主動權遠遠高于以上幾點,并且對員工的影響也比較致命。
一般來說,只要找稍微好一點的公司,都是需要離職證明和背景調查的。
而對于離職證明,如果公司故意不開,或者惡意開具影響再次就業(yè)的證明,那么因此導致你無法入職新公司的,可以自你向公司要求開具之日起,直至公司開具為止,這期間的工資損失,都可以主張原公司賠償。而賠償?shù)臉藴示褪且孕鹿句浫⊥ㄖ獣容d明的工資收入為準。
因此,這里有兩個關鍵點,一個是你必須正式要求公司給你開具離職證明,并保存好證據(jù);另外一個就是必須要找到新工作,給你發(fā)了錄取通知書,然后新公司以沒有離職證明或內容不符合的原因,最終沒有讓你入職。
而對于背景調查,員工幾乎是沒有辦法的,因為背景調查,很多是公司之間往來,并不會經(jīng)過員工,因此原來的公司到底說了上面,員工也很難了解到的,這是最麻煩的。
而對新公司來說,雖然做背景調查要經(jīng)過的同意,但這種情況下,員工有不同意的機會嗎?
因此,背景調查,是對員工影響最大的方面,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會做。
總而言之,我們在遇到勞動權益被公司侵犯時,既然選擇勞動仲裁,就不要被公司的這些套路給嚇到,正常的走流程,根據(jù)情況來達成調解就好。
近期好多小伙伴來和馬小蟻訴苦:被裁員了,公司不給補償就算了甚至放出話來說他們不怕仲裁!
這簡直太欺負人了 !很多公司不是不怕仲裁。只是他們認準了大部分人不了解仲裁的門道,不敢輕易仲裁才敢這么囂張。其實仲裁真的沒有很麻煩,今天馬小蟻就手把手教大家:受到企業(yè)壓榕應該如何維權?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打工人趕快點贊,說不定哪天就用上了。
馬小蟻提醒大家進行勞動仲裁前一定要清楚自己維權的關鍵點在哪兒 ?要符合勞動仲裁申請要求。
其次,要盡量收集有力證據(jù),如:談話錄音、工作記錄、打卡證明等,作為后續(xù)仲裁的勝訴關鍵
最后,在申請仲裁前可以先找免費的法律援助,問具體的解決方法,再聯(lián)系勞動仲裁。
一、咨詢法律援助 12348
將你的仲裁訴求和仲裁目的告知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員,問問是否會被支持,需要提供哪些證據(jù)對你更有利?工作人員會根據(jù)你的情況為你提供建議,指導你怎么做更有利。
二、、咨詢勞動仲裁 12333
明確告知對方你已經(jīng)詢問過律師,將公司有哪些違法違行為進行說明,明確表達公司的行為對你造成什么影響,你主張要求哪些賠償。這樣能方便對方更具體的指導你下一步如何進行,最后別忘了詢問如何領取仲裁申請書。
三、領取仲裁申請書
領取仲裁申請書后,仲裁機構會聯(lián)系企業(yè),企業(yè)也會和你進行聯(lián)系,一開始可能會嘗試協(xié)商解決,如果結果不滿意就直接等待仲裁,開始走法律程序維權即可。
大家不用考慮費用問題,上述咨詢全部都是免費的,也不用擔心會影響下一份工作求職,只要你不是過錯方,就完全不會!
還有什么社保相關的問題,可以評論或者私信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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