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滴滴租車公司哪家好(北京滴滴租車公司哪家好)
華商網(wǎng)訊 前幾日,華商網(wǎng)在今日頭條西安頻道收到胡先生反映,自己通過小桔有車平臺租了一輛轎車跑滴滴,租約還沒到期車就被拖走了,拖走之后一萬元的押金不給退還倒欠公司5000多元。

當事人:租期未到車被拖走 還拒不退還一萬元押金
據(jù)胡先生反映,他2021年4月經(jīng)朋友介紹通過小桔有車平臺在西安迪滴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租車公司”)租了一輛轎車跑滴滴,當時交了一萬元押金,車本來在今年4月份到期,今年3月,租車公司突然將車從自家地庫開走,到現(xiàn)在連私人物品都沒有歸還。胡先生說:“當時簽了一年合同,一個月租金是3500,前幾個月的時候,租金一直有按時歸還,西安疫情那兩個月,車不能跑,實在沒錢,我就沒交。到今年3月,車就被拖走了?!?/p>
胡先生說,疫情跑不了車,確實是沒錢。車拖走之后,當時交的一萬元押金也不給退,算來算去自己還欠公司5000多元?!耙咔槠陂g人家各行各業(yè)都有優(yōu)惠政策,出租車都給免租,我們沒法出門跑車,我拿什么給他交租金。”
租車公司:對方違約在先 已經(jīng)給了足夠的協(xié)商時間
隨后,記者和胡先生一起來到位于當時胡先生租車的辦公地點見到了負責人張超,張超表示,胡先生從去年12月起已經(jīng)連續(xù)欠租超過一萬元,他們催收無果后按照合同收回車輛沒有問題。胡先生的私人物品胡先生隨后可以拿走?!鞍凑蘸贤?,胡先生欠租3天他們就可以收回車輛并且要求胡先生付違約金?!睆埑f。

至于疫情西安全城封控導致車輛無法運營,他們也已經(jīng)給出了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張超說:“疫情封控31天,我們當時出于人文關懷為所有司機延長‘23+7’總計30天租期,并且考慮到大家沒有收入,去年12月23日至今年1月31日的租金可以在后面3個月內(nèi)分三次繳清。”
但胡先生反駁稱,這30天里面其實有7天是春節(jié)假期的延期,真正因疫情延期的時間只有23天,并且,該政策里面?zhèn)渥⒘恕昂霞s租期內(nèi)提前退車的不享受該政策,2月10日之前未清繳租金的、未清除違章的都不享受這個政策。也就是說,疫情的優(yōu)惠政策和我無關?!?/p>
當事人不認可對方列出的總金額 租車公司拒絕提供詳細清單
對于租車公司指認胡先生欠租,胡先生沒有否認。但他認為,合同是租車公司“騙”他簽的,同時他對對方提出的車輛損耗費以及欠租金額也不認可。

胡先生說,租車時,接待他的工作人員表示有沒有“人證”“車證”都能開,他這才放心的簽了合同。但是簽了合同之后培訓時,培訓老師卻說沒有“人證”和“車證”如果被運管部門查出來會罰款。他當時覺得自己被欺騙了,立馬想要毀約,卻被告知毀約要承擔超過8000元的違約金,于是只能硬著頭皮繼續(xù)開。
另外,對于3300元余元的車輛損耗費和欠租,胡先生也不認可,“整個就是霸王條款,我只有疫情后面欠租,他們卻能算到我欠租一萬一千多元,定損也是,他們說是多少就是多少。如今我押金退不下來不說,還倒欠他們5000多元?!焙壬f,按他的算法,除過欠租費用,租車公司應該再退他至少5000的押金。
對于胡先生的控訴,租車公司負責人張超表示,欠租的金額,他們都是一筆一筆算出來的,車隊隊長馬先生現(xiàn)場向記者提供了胡先生去年12月和今年1月、2月總計8000余元的欠租總金額?!斑@是當時提醒對方補繳租金的金額,加上后面欠的總共1萬1千多?!标P于車輛定損的3000余元,張超表示他們的定損都是有標準的。但是現(xiàn)場胡先生向對方索要定損詳細清單以及欠租金額流水等,租車公司拒絕提供。負責人張超表示,“這些暫時不能給你,如果后續(xù)需要打官司的話,我們會向法院提供的”。
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嗎 西安封控31天的租金到底應不應該交
記者留意到,這份租賃合同13.2規(guī)定,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該方應于出現(xiàn)不可抗力事件時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fā)出通知,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并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該方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相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
并在13.1條專門解釋了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jù)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zhàn)爭、火災、暴動或任何其它類似的且依據(jù)商業(yè)慣例被視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那么,因疫情導致全城封控31天,這31天的租金該交嗎?記者聯(lián)系到了段和段西安律師事務所一級合伙人齊鵬,齊律師表示,針對胡先生所遇到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疫情屬于不可抗力。既然雙方合同約定了不可抗力條款,那么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本案中,對于胡先生而言,31天的租金可以根據(jù)合同約定免除或采用延續(xù)租期等方式進行處理。當然,胡先生也應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證明自己是因疫情直接原因致封城后才拖欠租車公司的租金。另一方面,雙方對于欠租具體數(shù)額無法達成一致,租車公司應該提供具體的定損詳細清單以及欠租金額流水。至于拖車問題,胡先生須舉證證明簽訂合同時受到欺詐或脅迫,否則,租車公司根據(jù)合同約定拖車也無可厚非。雙方矛盾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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